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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0-03-23 | 點閱數: 565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319日府人訓字第1090050978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3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暨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41383 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14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爰請轉知所屬機關及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三、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四、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
五、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各位同仁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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