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處 | 2020-03-20 | 點閱數: 753
 

一.

依據教育部 109年 3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27522 號函。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 103年起每年 5 月對國中 3 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 5月 16日、 17 日辦理,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 3 月 12 日至 14 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且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本府 109 年 3 月 3 日召開之「花蓮縣 109 年國中三年級學生特殊情形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