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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 主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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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9 年 3 月 12 日科推字第 109014000800 號函及「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辦理。 |
| 二、 |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肆、全國科學展覽會五、作品規格(四)規定「參展作品須符合『參展安全規則』…。」、「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柒、參展作品規格規定「參展作品應符合『參展安全規則』各項規定…」。「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限制研究事項規定「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我國人體研究法、醫療法等相關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合先敘明。 |
| 四、 | 綜上鑒於近年薦送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及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涉及人類研究作品,未能落實上述規範,轉知貴校參展師生務必注意,以免影響參展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