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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0-03-03 | 點閱數: 477
一、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932日國壽字第1090030048號函辦理。
二、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118日總處給字第1080025680號函承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該保險),並依承作契約書及徵選企劃書辦理該保險相關作業。
三、該保險方案於109222日屆滿週年,「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延續保障,惟肺炎疫情影響教育單位開學時間,導致續保作業辦理不便,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司為確保公教保戶保障不受中斷,特延長續保受理期限從222日至322日,為期一個月。
四、該次續保如保戶欲提高投保等級或增加眷屬人員,須加填寫「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投保申請書暨健康告知聲明書」並檢附關係證明等文件。
五、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如需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內容,可至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或電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0800-036599
六、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公教人員服務滿意度,擬於3~4月期間委由外部機構進行電訪作業,如有接獲電話,敬請撥冗回饋建議,請轉所屬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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