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行政組 - 榮譽榜 | 2019-09-24 | 點閱數: 738

108 學年第一學期愛群基金會花東地區身心障礙家庭助學金申請

申請資格:(1)國中在學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家境清寒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7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多重障礙學生免附體育成績

申請資料: 1.本會申請書  2.自我概述表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加蓋學校證明章)

  4.學生證影本。 5.有效之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6.當年度清寒證明書正本

  7.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資料未齊全者,恕不受理。

     本校截止日 108年 10月 7 日,若須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春進老師

領取申請表件。請參閱附件,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