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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9-07-19 | 點閱數: 633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8718日府教設字第1080141835號函暨教育部108717日臺教資()字第1080097632號函辦理。
二、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加組別及條件: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現職輔導小組()召集人及成員)、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含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4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二)收件期程:自108101(星期二)1031(星期四)止。
(三)審查方式:
1、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參選人書面資料,檢核參選人資格及其資料完整性,經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
2、委員審查: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召開會議辦理審查作業。
(四)獎項額度分配原則:卓越獎各組合計6名,優等獎各組合計25名。
三、請於收件期限內,寄送報名文件一式2份至環資國際有限公司(10843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907),封面註明「108年教育部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以寄達時間為準,非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計畫內容亦可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平臺」(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最新消息下載。倘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詹小姐02-66309988分機113或施小姐02-291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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