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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9-05-30 | 點閱數: 759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8529日府人訓字第1080103956A號函暨國家文官學院108527日國院交字第1080600158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原係以行政院暨所屬機關以外人員為優先參訓對象,惟為擴大辦班效益,並經由推廣該系列課程以達共享公務資源之理念,爰亦開放部分名額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參加。
三、茲將旨揭訓練事項臚列如次:
(一)研習主題及時間:
1、「人事管理新知」主題課程:
(1)課程名稱:
1. 公部門適用勞動基準法實務」:介紹近期勞動基準法修正相關規定及對實務上之影響,並輔以相關個案,協助公務人員於實務正確運用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
2.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制實務」:介紹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相關規定及對實務上之影響,並輔以相關個案,俾使公務人員正確瞭解退撫法制。
(2)研習時間:訂於本年621日(星期五)上午910分至下午430分。
2、「政府治理」主題課程:
(1)課程名稱:
1. 科技與產業創新」:介紹政府當前重要科技與產業政策之發展方向,並選擇適當個案,探討以公部門角色如何激發產業創新風氣,活化技術與經濟動能。
2. 社群網站經營與運用」:本課程內容主要研討目前政府運用社群網站之情形及社群網站發展趨勢,如何經營政府社群網站並透過社群網站進行政策行銷。
(2)研習時間:訂於本年712日(星期五)上午910分至下午430分。
(二)研習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576號)教學大樓103教室。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本年610日於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報名,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二)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三)研習方式:以全日不住班方式辦理為原則,遠道者可提供住宿;中午提供膳食,請自備環保杯。住宿者請自備盥洗用具及室內拖鞋。
(四)研習人員請核給公假,如於研習期間請假,國家文官學院於研習結束後將請假紀錄送所屬機關登記,並依實際出席情形核發學習時數。
(五)參訓人員名單將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
(六)本案聯絡人:陳辦事員劍菁,電話:(02)26531623E-mailjangean@nac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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