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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9-04-09 | 點閱數: 1105
依據花蓮縣政府10843日府人訓字第1080064839A號函暨國家文官學院10841日國院交字第108060007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原係以行政院暨所屬機關以外人員為優先參訓對象,惟為擴大辦班效益,並藉由推廣該系列課程以達共享公務資源之理念,爰亦開放部分名額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參加。 
三、茲將旨揭訓練事項臚列如次: 
(一)研習目標:以專案管理國際標準為基礎,宏觀介紹專案管理流程與整合,及利害關係人、資源、範疇、時間、品質、風險、成本、採購管理等知識領域,並著重於公部門之應用,俾使學員瞭解政府專業管理之特性及基本概念,以強化專案溝通、整合及管理能力。 
(二)研習時間:訂於108417日(星期三)下午、418日(星期四)及423日(星期二)。 
(三)研習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576號)行政大樓2202教室。 
(四)研習方式:以全日不住班方式辦理為原則,遠道者可提供住宿。 
(五)研習人員請核給公假,如於研習期間請假,國家文官學院於研習結束後將請假紀錄送所屬機關登記,並依實際出席情形核發學習時數。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8410日於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報名,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二)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三)參訓人員名單將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 
(四)為避免訓練資源浪費,過往已參加相同研習主題者,請勿重覆報名。 
(五) 聯絡人:陳辦事員劍菁,電話:(02)26531623E-mailjangean@nac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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