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3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80059593號函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8年3月25日花分院龍政字第108000015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如下:(一)活動時間:108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二)活動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三)參加對象:花蓮縣花蓮市、吉安鄉及新城鄉之國中、小教職(行政)人員參加。(四)活動項目:專題演講-法院業務之初探(認識法院),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簡介、廉政宣導及綜合座談(活動程序表如附件1)。
三、全程參與者登載學習時數2小時,並致贈宣導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