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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9-03-20 | 點閱數: 575
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108319日蓮文表字第1080003047號函辦理。
二、旨案受理報名自即日日至108329日止,審查時間為10854()55(),鼓勵有興趣同仁踴躍參加。 
三、相關活動資訊及報名表件請參閱附件或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便民服務-街頭藝人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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