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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9-03-15 | 點閱數: 631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8312日府人任字第1080049522號函暨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二、為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並整合員工協助方案資源,訂定旨揭工作計畫,包含員工協談服務、法律諮詢、醫療保健諮詢、財務諮詢等,請本校轉知同仁多加利用。
三、檢附「花蓮縣政府一○八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工作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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