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學區內家長,有意辦理者,
二.請於 108 年 4 月 30 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件提出申請
三.相關表件請至教育處網站首頁,公務資源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連結下載 https://bit.ly/2RQrK97 )。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