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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處 | 2018-09-06 | 點閱數: 766

107 年財團法人行天宮助學金及急難濟助申請

一.行天宮助學金,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07 年 9 月 11 日止,有意願者,請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行天宮急難濟助,符合條件者,請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件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 備─
   ( 1 )轉介申請書
   (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 3 )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 1 )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 2 )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 3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三.請參閱行天宮網站https://www.ht.org.tw/(最新消息),亦可到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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