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8-08-31 | 點閱數: 647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7828日府社福字第1070170176號函暨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辦理。
二、花蓮縣計有6家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縣黎明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樂道身心障礙者庇護商店 、財團法人台灣省花蓮縣基督教宣教士差會附設花蓮縣私立畢士大教養院、社團法人花蓮縣肢體傷殘褔利協進會、社團法人花蓮縣自閉症協會及財團法人天主教花蓮教區附設安德啟智中心等,推出各式月餅、糕點、手工皂及木工藝品等秋節禮品,各項產品皆是身心障礙朋友們努力的成果,是一份傳遞溫馨與祝福的優質好禮,請各單位踴躍選購並協助宣導。 
三、檢附花蓮縣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一覽表、秋節禮盒DM1份,請逕洽各單位,或至衛生福利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瀏覽選購。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