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07年5月31日花市民字第1070015055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三、本次選舉本巿共81所投開票所,若推薦人數超過實際需求人數,花蓮市公所將以是否具備選務工作經驗並表現優良者作為優先遴選依據,受遴聘之工作人員將於日後收到選務講習通知。
四、檢附「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學校推薦花蓮巿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乙份,請以正楷詳細填寫,各單位推薦人員若有意擔任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者,請於備註欄註明。
五、請有意願參加本次選舉之人員,請於107年6月25日前至人事室填寫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