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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8-03-31 | 點閱數: 519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7330日府教設字第1070059984號函辦理。 
二、有關「107年清明連假(43日起至8日止)搭乘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享票價折扣優惠;另搭乘國道客運及臺鐵享轉乘在地客運優惠,敬請多加搭乘利用,詳細優惠資訊請至公路總局網站查詢。 
三、檢附本案宣傳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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