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體育班設置要點。 二、甄選資格: 106 學年度之各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報名表戳章證明) ,且具有體育興趣或性向之學生均可報名。 三、班別及名額:七年級新生游泳組、跆拳道組(以上 2 組男女兼收); 籃球組為女生,各組擇優錄取至多 10 名為原則。 備取 2 名,未達錄取標準者(最低錄取標準 70 分),得不足額錄取。 四、報名時間: 107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一)至 3 月 31 日(星期六)止, 每日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13 : 30~17 : 30 。 五、報名地點:國風國中學務處 地 址:花蓮市林政街 7 號 電 話: 8323847 轉 22 、 23 聯絡人:黃友伶老師 六、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請至國風國中學務處報名。 (二)通訊報名:檢附貼足限掛郵資 35 元之回函信封,及書寫收信人住址姓名。 (107.3.31 前郵戳為憑,逾期原件退回;報名手續完成即寄出准考證) 七、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甄試日期: 107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 : 30 專長術科測驗。 (二)甄試地點:自強國中游泳池(游泳測驗)、跆拳道室(跆拳道測驗)、 國風體育館(籃球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