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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11-08 | 點閱數: 69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蔡福欽
傳真: 03-8462776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33
電子信箱: u9112011@gmail.com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 1060202850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函轉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預定於 106 年 11 月 4 日開設「生活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149590C 號函辦理。
二、 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 招生對象
1、 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 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3、 名額未滿時,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非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一般教師。
(二) 課程內容
1、 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電整合與控制(必修 2 學分)。
2、 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構與結構(必修 2 學分)。
3、 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選修 2 學分)。
4、 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 6 小時),則融入於必修及選修等三門課程中。
(三) 上課時間:於週六及週日上課。
三、 依 104 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生活科技領證師資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請貴校鼓勵現行持有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教師證書,俾於 107 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相關開課資訊請至該校進修學院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sce.ntnu.edu.tw/home/)或洽該校葉美呂小姐,電話 02 : 77345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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