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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10-11 | 點閱數: 687
花蓮縣政府 書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珮珍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308
電子信箱: apaja@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5 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 1060190683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本府員工協談室自即日起遷移至花蓮縣衛生局健康管理中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本協談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
二、 員工協談室新址:花蓮縣衛生局健康管理中心 2 樓(花蓮市林森路 391 號,花蓮市公所斜對面)。
三、 本府已聘請專業心理師開辦員工協談服務,協談時間為每月隔週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請轉知同仁多加利用,預約網址:http://www1.hl.gov.tw/insv/employee_ass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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