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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09-19 | 點閱數: 668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6 年 9 月 15 日府人訓字第 1060175509 號函辦理。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

3、「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4、「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

(二)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

1、「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

2、「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

3、「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

4、「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

5、「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

6、「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7、「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         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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