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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 - 輔導室 | 2017-09-11 | 點閱數: 764

1.請於 106 年 9 月 20 日前向特教組提出申請

2.申請資格: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獎助之資格,為申請之該學年度或前一學年度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學術研究機構主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成績獲得前三名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

3.獎助金額:國民中學階段:每名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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