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張俁霖 傳真: 03-8535174 電話: 03-8527843 轉 219 電子信箱: yulin1210@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3 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 1060122497 號 |
速別: | 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乙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提升本縣縣民之客語能力,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發展與傳承,特訂定「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就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縣民,給予獎勵。 |
二、 | 106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06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截止,報名網站 http://abst.sce.ntnu.edu.tw/106hakka_exam ,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699-566 ,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 |
三、 | 檢附「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乙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客語薪傳師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