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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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3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 1060118972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2017 古物保存與臺灣記憶講堂」,第二季課程已開始受理報名,敬請貴校薦派古物業務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講堂目標為提升古物文化資產保存行政人員專業職能及增進民眾古物保存共識,規劃辦理就古物鑑賞、調查研究、法規與實務、管理及保存維護等核心專業邀請學者專家進行知識講授以及實務案例經驗分享,希冀深化全國古物保存相關人員專業職能與古物保存共識。 |
二、 | 本案講堂預定於本(106)年度 7 月至 8 月第二季(器物類古物保存)系列課程,課程摘要如下: |
(一) | 7 月 13 日(週四)第五場至第六場次: |
1、 | 上午 10:00「玉見臺灣─臺灣史前玉器研究」,講座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黃翠梅老師。 |
2、 | 下午 14:00「臺灣寺廟石獅調查研究」,講座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陳磅礡老師。 |
(二) | 8 月 4 日(週五)第七場至第八場次: |
1、 | 上午 10:00「從考古遺物發現臺灣五千年」講座中研院史語所李匡悌老師。 |
2、 | 下午 14:00「原住民族古物之保存與活化-部落、博物館、文資保存」,講座國立臺灣大學胡家瑜老師。 |
三、 | 敬請貴校薦派古物業務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課程表詳簡章),並惠請給予公假。 |
四、 | 每場次可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2 小時。報名方式如下: |
(一) | 活動平台報名:請使用會員登入平台(https://pastisnew2017.blogspot.com )報名。 |
(二) | 將報名表傳真至( 05 ) 5312033 ,或以電子郵件回傳至 pastisnew@gmail.com 。 |
五、 | 本案承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聯絡人顏小姐或蔡小姐(電話: 05-5342601 轉 3073 ,傳真 05-5312033 ,手機 0977-081977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