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張嘉誠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 chiache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查字第 106010816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 、原函。 2 、宣導懶人包。 3 、宣導文字。 |
主旨: | 有關「配合宣導洗錢防制法新制於 106 年 6 月 28 日施行之相關文宣資料」1 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6 月 9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60177275A 號函辦理。 |
二、 |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 1 分鐘看懂洗錢防制新法懶人包及 4 則宣導洗錢防制法跑馬燈文字,請惠予協助將文宣資料刊載於官網、臉書、跑馬燈或其他適當地點,以加深全民對洗錢防制法令的認知與觀念,健全國家防制洗錢體系,達到有效遏止不法洗錢活動之發生。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