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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花蓮縣立國風國中羽球培訓計畫。
貳、本校辦理 115 學年度羽球教練甄選,依規定經審查通過後,簽請校長聘任之。
参、甄選基本條件及資格如下: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具有羽球教學相關專長素養(如教學經驗、工作證明等)。
肆、簡章公告:
公告於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網站(http://www.kfjh.hlc.edu.tw/ )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hlc.edu.tw/)。
伍、甄選程序:
一、報名: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一)日期:
1、第一次報名: 115 年 10 月 27 日(二),上午 9 時至 10 時。
2、第二次報名: 115 年 10 月 28 日(三),上午 9 時至 10 時。
3、第三次報名: 115 年 10 月 29 日(四),上午 9 時至 10 時。
(二)地點: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市林政街7號)人事室
(三)方式:現場報名,免報名費。
二、甄選專長類別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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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教練 |
正取 2 名、備取 1 名 |
三、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第一次甄選: 115 年 10 月 27 日(二),下午 2 時至 3 時。
2、第二次甄選: 115 年 10 月 28 日(三),下午 2 時至 3 時。
3、第三次甄選: 115 年 10 月 29 日(四),下午 2 時至 3 時。
(二)地點:花蓮縣立國風國中。
四、甄選方式:口試占成績100%。(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陸、放榜:各甄選日下午 19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柒、報到: 各甄選日隔日中午 12 時前,於本校人事室。
捌、聘期及待遇:
一、鐘點費依據「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國中每節455元支付。
玖、其他
一、表現優良者,得續聘2次
二、倘補助用罄終止,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拾、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