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 說明: |
| 一、 | 為推動本縣雙語教育,拓展學生於真實生活情境中運用英語之學習經驗,結合本縣自然、人文及在地特色場域,將雙語學習由教室延伸至戶外環境,特辦理旨揭計畫。 |
| 二、 | 本計畫由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規劃戶外雙語課程及相關教學資源,透過學校教師實際帶領學生參與課程,提升學生英語溝通動機及跨文化學習經驗,並累積本縣戶外雙語教育實踐經驗。 |
| 三、 | 本次開放申請之戶外雙語教學場域如下: |
| (一) | 新城鄉曼波公園( Mambo Park )。 |
| (二) | 花蓮市美崙山公園( Meilun Mountain Park )。 |
| (三) | 吉安鄉花蓮運動休閒園區。 |
| 四、 | 補助及申請方式如下: |
| (一) | 以班級為申請單位,建議每班參與學生人數約 20 至 25 人。 |
| (二) | 每班次定額補助新臺幣 5,000 元,得支應戶外教學活動費、鐘點費、教材教具製作費、印刷費、交通費、學生獎勵品及相關活動所需費用。 |
| (三) | 本學期全縣補助以 20 班次為原則,依申請送達順序辦理,額滿為止。 |
| (四) | 請申請學校填具「花蓮縣 115 學年度雙語教育戶外教學『學校實踐與推廣』經費補助申請表」,完成校內核章後,於 115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掃描為 PDF 檔,寄送至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指定電子信箱。 |
| 五、 | 為協助申請學校熟悉課程內容及教學操作方式,申請截止後,由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彙整申請學校及班級,另案通知錄取學校辦理「戶外雙語課程共備討論會」之時間及相關事宜;屆時將由英資中心輔導員及相關教學人員與學校帶隊教師進行課程共備及教材說明。 |
| 六、 | 申請學校應配合安排帶隊英文教師及協同教師參與課程,並依計畫規定辦理家長同意、學生肖像使用同意及課程活動後回饋問卷等相關事宜。 |
| 七、 | 請各校教務處協助轉知校內英語領域教師及有意願推動雙語教育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共同建構具花蓮在地特色之戶外雙語學習環境。 |
| 註: | 請有意願推動雙語教學並參與此計畫之本校教師同仁聯繫教學組,以便辦理後續計畫申請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