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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06-13 | 點閱數: 718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英傑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4526
電子信箱: gordy0811@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 1060107101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人事總處原函。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委託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製作之當前政府重大政策「社會安定計畫」數位課程,業於 106 年 6 月 3 日掛置「e 等公務園」數位學習平臺,請查照轉知同仁踴躍選讀。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6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48130 號函辦理(附原函 1 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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