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規定
(二)多胞胎者,得依其法定代理人需求,編於同一班級或分開編班。
若有以上情形者,請在 7 月 10 日前,轉知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03-8323847 分機 14,以利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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