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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05-18 | 點閱數: 888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楊雅如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6
電子信箱: yaru@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 1060089652B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本府與台灣大哥大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合約,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花蓮縣議會現職員工及員眷(限ㄧ等親及配偶),至該公司消費,依規定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等雙證件及員工識別證正本,員眷申辦需另提供ㄧ等親/配偶證明文件,享有優惠專案,期限自 106 年 6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5 月 31 日止。
二、 旨揭特約商店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菸廠路 88 號 12 樓。
(二) 聯絡電話: 02-66386888
(三) 優惠內容:
1、 依照該公司優惠 DM 及申辦時專案同意書所載為準,該公司保留變更或終止優惠方案之權利。
2、 該優惠專案僅透過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直營門市、企業客戶專屬業務或企客網路門市申辦,詳細方案內容及申辦方式以該公司公告為主。
三、 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本府全球資訊網/人事處/特約商店。

 

正本: 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 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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