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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05-16 | 點閱數: 86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巫賢偉
傳真: 03-8462782
電話: 03-8462860#303
電子信箱: havinwu@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9 日
發文字號: 府教設字第 1060083513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本縣「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自 106 學年度起委託財團法人誠致教育基金會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本府 106 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1 次會議紀錄及「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行政契約書」辦理。
二、 本案委託辦理事項:辦理本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及附設幼兒園全校校務。
三、 委託期間:自民國 106 年 8 月 1 日起至民國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正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政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副本: 本府財政處、本府主計處、本府人事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財團法人誠致教育基金會、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本府教育處課程科、本府教育處終教科、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設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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