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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副組長 - 教務處 | 2017-05-12 | 點閱數: 806

2017 年後山文學獎徵文簡章

壹、宗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後山文學特色。

貮、指導單位:文化部                     

參、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肆、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國立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臺東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花蓮縣文化局、聯經出版社、聯合文學、更生日報。

  • 徵文對象:
  • 在地書寫:
  1. 凡出生登記或設籍,或收件期間居住、就業、就學於花東兩縣且持有證明者。
  2. 分社會組(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高中職組、國中組。
  3. 各級應屆畢業生得自選組別參選。
  • 全民書寫: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作品規格:

一)徵選主題:

  1. 在地書寫:主題不限,題目自訂,以中文書寫為主,其他語言不拘。
  2. 全民書寫:以「花東記憶」為書寫主題,舉凡秘境、秘徑、最難忘的旅行、飲食、不同族群文化、人文風情、母語學習…皆可,題目自訂。中文書寫為主,其他語言不拘。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

在地書寫:分散文及新詩二文類。

  1. 社會組及高中職組:散文 3000 字以內,新詩 30 行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2. 國中組:散文 1500 字以內,新詩 30 行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全民書寫:限小品文類,字數 1000 字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 撰稿須知:

(一) 請採 A4 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word 14 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作品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違者不予評分。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影本。

  • 報名方式:請詳細填寫報名表 1 份(如附件 1) ,同時報名多類組別者,需分別填具不同的報名表,連同作品 1 式 5 份裝入大於 A4 之信封,掛號郵寄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市大同路 254 號)」收,信封需加註「參選 2017 年後山文學獎徵文、組別及文類」字樣如(附件 3 ),以利收件。
  • 收件:即日起至 106 年 9 月 12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評選方式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定。
  2.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

(一)預定 106 年 10 月 20 日公布得獎名單。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 獎勵:
  1. 在地書寫:各類組錄取前 3 名,各取 1 人,優選 5 名。
  2. 全民書寫:優選 10 名。
  3. 以上二項獎勵各獲頒獎金及獎狀,在地書寫之各類組第 1 名得獎作品刊登於更生日報
  4. 高中職組及國中組之獲獎學生,其學校指導老師得依學校或學校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四)獎金及獎狀:

獎金及獎狀:

一、在地書寫

(一)社會組:

散文類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新詩類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8 仟元整,獎狀乙紙。

(二)高中職組

散文類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8 仟元整,獎狀乙紙。

新詩類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6 仟元整,獎狀乙紙。

(三)國中組

散文類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6 仟元整,獎狀乙紙。

新詩類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7 仟元整,獎狀乙紙。

二、全民書寫:優選 10 名:各獲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陸、注意事項:

  •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權,並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原創者須簽署同意書(如附件 2 )。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出版時不另支稿酬。
  • 投稿作品以未曾發表(含網路)、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如經證實,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
  • 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應於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 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人得獎專輯壹冊。
  • 參賽資格證明如有偽造,則取消參選資格。
  • 所得獎金依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法令處理。

柒、徵文簡章可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站( http://www.ttcsec.gov.tw/)下載。洽詢電話: 089-322248*203 蘭小姐。

捌、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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