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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諮商組 - 輔導室 | 2025-12-27 | 點閱數: 85
  1.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12 月 10 日府教學字第 1140243783 號函辦理。
  2. 本案實施目的: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
  3. 學生提案受理時間:
    1. 第 1 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
    2. 第 2 次受理收件截止 11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
    3. 以送達教育部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下稱國教署)時間計算。
  4. 受理單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國教署。
  5. 學生提案方式:
    1. 個人提案:學生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後,由受理單位向學校性平會提案。
    2. 學生個人或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逕直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6. 提案主題依據所提案內容性質為全國性、地方性、學校性等,分別由各該權責單位討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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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性平事務學生提案函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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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性平事務學生提案單.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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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性平事務學生提案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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