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14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5499 號函辦理( 併附原函)。
二.本次丹娜絲颱風由臺灣西部登陸,造成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地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本辦法第 13 條規定所定情事,請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三.本校若有同仁前項情形並符合申請規定者,請檢附相關事證(如:親子證明文件,雙方戶籍謄本,長輩家中災損情形等),專簽送人事室轉陳校長裁示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