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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25 | 點閱數: 134

本次甄選尚有以下類科,爰於 114 年 6 月 27 日(五)續辦第 9 次招考,詳如簡章:

(一)代理教師

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代理實缺),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聘期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二)代課教師

科技領域-資訊科技科,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5 至 10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藝術領域-表演藝術科,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8 至 10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綜合活動領域-童軍科,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8 至 10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綜合活動領域-家政科,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6 至 8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綜合活動領域-輔導科,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8 至 10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科,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8 至 10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代分散式資源班),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每週授課 8 節】。(聘期依授課節數核實聘任)。

(三)備註:

1.代理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其待遇依據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依實際代理之月數,按月支給。

2.代課教師均以實際授課鐘點計酬。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代理(課)期間如代理(課)原因消滅,應即解代,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5.預估缺係指縣府尚未核定之專案計畫缺額,待計畫核定後,依實際到職日起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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