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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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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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7 日 |
發文字號: | 實法字第 114000537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招生文宣 ( 1_法律系學分班海報.pdf ) |
主旨: | 檢送本校法學院開設「法律學分班」招生文宣電子檔 1 份(如附件),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貴校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報名進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協助全國中等學校 (國中、高中及高職) 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提升法律素養與教學專業能力,本校法學院特開設推廣教育「法律學分班」,課程涵蓋民法、刑法、行政法、商事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智慧財產權法及勞動社會法等核心法學知識,由法界權威教授遠距親授,兼顧教學與實務應用。 |
二、 | 旨揭學分班採遠距教學模式,上課時間彈性靈活,特別適合在職教師進修,修畢課程可取得學分證書。凡專科以上非法律相關系、組、所畢業者,修滿 20 學分以上,即符合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律師、民間公證人等考試之資格;另修習司法官、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等考試科目達二科以上者,亦可取得應考資格;亦得參加司法事務官、司法行政三等書記官等相關國家考試。 |
三、 | 敬請貴校惠予協助公告旨揭學分班資訊,並鼓勵有志提升法律素養與教學專業之教師報名參與,以擴展專業視野,精進教學實力。 |
四、 | 招生資訊及報名網址詳如附件及本校推廣教育部網頁(網址: https://cec.usc.edu.tw/Front/Classdetail?Class=18998 )。 |
正本: | 全國國民中學 |
副本: | 本校法律學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