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蘇昭文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6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chao280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19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4009754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附件 1 、附件 2 ( 1140097547_ATTACH1.pdf 1140097547_ATTACH2.pdf )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工程獎金支給及績效評核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附「花蓮縣政府工程獎金支給及績效評核實施要點」第四點及「花蓮縣政府工程獎金支給及績效評核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管考文檔科(請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