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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04-19 | 點閱數: 82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辛金玉
傳真: 03-8462776
電話: 03-8462860#231
電子信箱: ally@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 1060071456A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實施計畫。

 

主旨: 檢送本府辦理 106 年度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說明會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 106 年度公立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 研習時間、地點及對象:
(一) 研習時間、地點: 106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 4 時 30 分,於明恥國小階梯教室。
(二) 研習對象:本縣擬參加 106 年度教師縣外介聘作業之教師、學校人事業務承辦人員。
三、 參加研習人員准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需自理),並核予 2 小時研習時數。
四、 報名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並於 4 月 19 日前完成報名手續。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副本: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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