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 yunjia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4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060056276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照片。 |
主旨: | 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管理之「臺糖花蓮旅館」,提供全國公教人員 106 年度國民旅遊卡住宿優惠專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 106 年 3 月 23 日花東綜經字第 1068001159 號函辦理。 |
二、 | 配合 106 年度國民旅遊卡核銷新制,限定 8,000 元觀光旅遊額度自 106 年 3 月 1 日已開放第 4 類自由行方式,公教人員可直接向「旅宿業」、「交通運輸業」及「觀光遊樂業」刷卡訂房或購票之規定辦理。 |
三、 | 「臺糖花蓮旅館」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登錄類別為旅宿業一般旅館。通過交通部觀光局三星級認證,為文化景觀特色旅館。地址:花蓮縣光復鄉糖廠街 19 號,訂房專線 03-8705881 。 |
四、 | 為落實政策鼓勵公教人員安排旅遊活動,公教人員持國民旅遊卡入住臺糖花蓮旅館,可享溫馨和風木屋(雙人房)每間 1,899 元(原價 4,200 元),合家歡 VILLA 木屋(四人房)每間 4,899 元(原價 10,000 元),加床每人 800 元,假日及連續假日不加價,公教國旅卡特約專案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