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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課程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4-06-17 | 點閱數: 96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6 月 4 日客會語字第 1136700605 號函暨本府 113 年 5 月 24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02131 號函(諒達)辦理。
二、 為讓校(園)有足夠時間備齊旨案計畫申請文件,原申請日期從 113 年 6 月 15 日展延至 6 月 30 日止(填報系統於 6 月 30 日關閉)。
三、 本學年度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之學校,若符合以下條件,將優先予以補助:
(一) 依參考模組範例項目提出申請。
(二) 學校於寒暑假舉辦客語夏(冬)令營活動,讓學生於活動中沉浸學習客語。
四、 前揭各補助計畫,請申請學校(園)於 11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以學校為單位,依據上揭要點逕上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 https://school.hakka.gov.tw)填寫申請計畫(含計畫書、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並列印及核章後,紙本核章計畫書等請於 112 年 7 月 3 日前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業務承辦蔡貴堂先生,聯繫電話: 03-8462860 # 575 。
五、 相關計畫資料及附件,請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 http://www.hakka.gov.tw)/首頁/法令規章/客語推廣類項下「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下載。
六、 計畫補助經費請納入地方政府預算辦理,且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有偽造不實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 ,並撤銷補助,追繳已請領之補助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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