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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課程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4-05-08 | 點閱數: 102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5 月 6 日師大英語字第 1131012995 號函辦理。
二、 本縣國中小英語團輔導員請至少各派二人參加,輔導團員差旅費及住宿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 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經費項下支應。
三、 歡迎本縣英語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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