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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 - 語資班招生 | 2024-03-01 | 點閱數: 713

花蓮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語文類)
  
學生鑑定安置初選評量注意事項

  1. 報到時間: 113 3 日(六) 07 40 08 00
  2. 進入校園流程:
    • 07 40 前校園進行管制,請勿到校。
    • 請出示入場證,以利查驗身分(未攜帶入場證不得應試)。若入場證遺失,應準備與報名表相同的大頭照,請至川堂報到處由試務工作人員處理,逕行補發。
    • 經報到完成後,請考生及陪考家長至休息室休息( 休息室禁止飲食、垃圾請自行帶走 ),並請考生聽候廣播應試。
  3. 本次考試統一提供桌面透明墊板,已置於桌面上以維持試場桌面平整。
  4. 應試物品請先備妥,初選測驗僅需 入場證  2B 鉛筆、橡皮擦,請於入場前確認是否帶齊。(注意:其餘如筆袋、各色原子筆與修正帶等均不可帶入試場)
  5. 試場內禁止飲食(含礦泉水),手機等通訊設備、電子式手錶(含計算機、錄音功能 i-watch 、小米手環、小米手錶)禁止攜帶入試場。
  6. 考試當日試場(睿智樓)一樓樓梯口設試場圍籬線,未開放時請勿穿越。
  7. 依語文施測準則,施測說明鐘響後未進入圍籬者,視為遲到且不得入場
  8. 初選評量時間自08 20 14 20,評量結束後會統一廣播離場。
  9. 考試當日中午不提供便當,也不提供代訂服務,中餐請自理,且務必在中午 12:50 進入校園,聽候廣播應試。
  10. 試場座位表與位置圖與本注意事項同步公告,請自行下載參閱。
  11. 為維護試務安全,試場恕不開放上樓參觀,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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