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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課程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4-02-16 | 點閱數: 5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0127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現職服務之教師參加,薦送學校須具備推展國際教育條件:
(一) 推展國際教育學校條件:自 110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學校 曾 2 年(含)以上獲得國際教育融入課程補助或國際交流補助(同一年獲得 2 項補助,僅可算曾 1 年獲得補助)。
(二) 參加遴選教師條件:教師具備國際教育知能,現職服務於該薦送學校,由學校推薦參與本次遴選。
三、 請貴校於薦送期間以「電子郵件」方式完成教師薦送:
(一) 薦送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止。
(二) 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須全程參加行前國內培訓及海外培訓;培訓後須配合成果分享工作。
四、 旨案將於 113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公告錄取名單;有關本計畫之學校薦送方式、錄取者權利義務及配合事項等,請詳閱計畫內容;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鄭先生( 06-2757575#52245 、 11301014@gs.nck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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