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4500 電子信箱: shiubobo@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7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060018965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資訊系統推動計畫」及「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管理要點」自一百零六年二月一日停止適用;另「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系統亦自同日起停用,請查照。 |
說明: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