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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17-02-08 | 點閱數: 82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4500
電子信箱: shiubobo@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7 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 1060018965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資訊系統推動計畫」及「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管理要點」自一百零六年二月一日停止適用;另「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系統亦自同日起停用,請查照。
說明: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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