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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藝術才能組 - 教務處 | 2023-09-14 | 點閱數: 84
一、 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 112 年 9 月 4 日圖推字第 11201002470 號函辦理。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30 日止。
三、 展覽地點:國立臺灣圖書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 85 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 3 分鐘)。
四、 申請方式: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 mail 至 cls@mail.ntl.edu.tw ,或寄送至國立臺灣圖書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 113 年 7-12 月展覽檔期」。
五、 申請展覽案件經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
六、 檢附函文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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