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二.教務處將於9月吉日將請導師轉發申請書給具有低收入戶資格同學
三.申請學生僅限低收入戶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將請學務處針對同學獎懲彙整)
四.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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