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計畫」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5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63974 號函辦理。 |
二、 | 112 學年度計畫申請事宜,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112 學年度計畫為第 1 年計畫之延續,除結合領域課程 |
外,學校需將媒體素養教育列入校訂課程,並成立媒體 |
素養教育教學社群,邀請媒體素養講師指導社群運作, |
提升媒體素養教學知能,並發展課程模組及教材教案。 |
(二) | 對於所發展之課程模組及教材教案應至少擇一個年級實 |
施教學,並據以修正後,提供本署置於教育部媒體素養 |
教育資源網,供其他學校參考使用。 |
(三) | 第 1 年至少針對 2 節課設計教案 2 份,並發展學校之媒體 |
素養課程地圖。第 2 年起,每年應針對不同年級或領域 |
開發至少 6 節課之課程模組,及 6 個相對應的教材或學習 |
單。 |
三、 | 目前 18 所學校為優先(名單如附件 2),如貴校有意願申請新辦學校,請將計畫書(含經費表),於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將電子檔傳送指定信箱(enc@hlc.edu.tw)彙整。 |
四、 | 為瞭解媒體素養基地學校辦理情形,國教署將於每學年辦理 1 至 2 次期中或期末成果發表會,並請團隊給予專業意見,並建置相關評核機制,作為核定次年計畫之參據。 |
五、 | 倘有相關問題,請聯繫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專案助理王先生或藍小姐,電話:(02)3366-3366 轉 557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