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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課程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3-04-26 | 點閱數: 154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4 月 21 日客會語字第 1126700323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之校(園)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止,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 https://school.hakka.gov.tw)【線上系統專區】填報。
三、 為利申請單位瞭解前開計畫推動重點與補助申請,各計畫申辦說明會規劃如下,請提供參與人員公(差)假:
(一) 「客語生活學校」及「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
1、 訂於 11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整,以 Cisco Webex 線上方式,在客家委員會第 2 間會議室辦理(視訊會議連結: https://hakka2.webex.com/join/ha0196 )。
2、 每單位或校(園)至多派 2 名代表出席,請至線上網址 https://forms.gle/tHSgiMLrP4KDWvuF9 報名,說明會資料如附件 1 。
(二) 「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
1、 於北、中、南、東四區辦理,說明會資料如附件 2 。
2、 請至線上網址 https://forms.gle/rxr1JTgPErAL1eAx7 報名。
四、 本學年度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之學校,若符合以下條件,將優先予以補助:
(一) 學校於寒暑假舉辦客語夏令營活動,讓學生於活動中沉浸學習客語。
(二) 計畫內容規劃社區合作或親子於家庭客語溝通活動,得編列獎勵品以資鼓勵。
五、 前揭各補助計畫及附件,可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法令規章/客語推廣類項下「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及「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查詢下載。
六、 計畫補助經費請納入地方政府預算辦理,且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有偽造不實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並撤銷補助,追繳已請領之補助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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