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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環保衛生組 - 學務處 | 2018-12-28 | 點閱數: 736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5 日府教設字第 107025628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具將水土保持及防災知識等內容融合在遊戲當中,引發學生參與學習的興趣。適合課堂教學及學校活動使用,以提升學生的環境教育知識。
三、即日起開始受理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借用申請,教具內容及申請借用辦法如附件。
四、申請學校不須支付租借費用,但須負責教具往返搬運。於申請辦法公告借用期間完成申請之學校,若距離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30 公里以上,可申請補助部分運費。借用單位請善盡保管之責,並應於教具歸還一週內提供水保防災行動教具使用紀錄單。

五、下載網址: http://att.hl.gov.tw/ ,進入後點選花蓮縣政府-輸入 1070256282

六、相關公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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