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掌
職稱 |
工作執掌 |
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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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
劉念秀 |
1.擬定或修訂有關總務之一切章則及計畫案經費之申請。 3.本處各組工作之指導與考核及休假管理。 4.校舍空間管理、場地管理與分配及借用之事項。 5.全校美、綠化之規劃事項。 6.修建、購置及租賃等合約之簽訂審查事項。 7.校園安全防護、校園保全及防災之規劃管理與執行事項。 8.商同會計主任規劃各項經費之預算及分配事項。 9.與各處室主任接洽有關之事務及辦理對外公共關係事宜。 10.綜理各項採購之審查及提供本校各處室採購法令之諮詢。 11.節能減碳、防災及公物愛惜之教育宣導。 12.推行總務會議及其他會議有關總務之決議案。 13.督導午餐行政業務及廚房設備添購與維護之管理事項。 14.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業務處理。 15.執行校長交辦事項。 16.掌理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
41 |
事務組長 |
廖淑芳 |
1.採購法令管理及提供本校各處室採購法令之諮詢。 2.依採購法令辦理 15 萬元以上勞務、工程採購之招標文件擬定、招標、開標、決標、契約簽訂、爭議處理、驗收及總務處案件核銷與結案之作業事宜。 3.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之設備採購案。 4.政府電子採購網維護及管理。 5.優先採購(身心障礙者福利產品)網路資訊平台管理。 6.綠色生活資訊網平台管理與填報事項。 7.國有財產系統之填報與管理作業。 8.技工及工友大門值勤與對外勤務之安排、訓練、考核獎懲等事項。 9.技工及工友之休假、退休及撫卹之作業管理事項。 10.校舍場地及各種集會場所之協助佈置。 11.校舍不動產管理。 12.航空噪音電費補助之申請與核銷事宜。 13.擔任防火管理員、自衛編組及消防防護計畫之作業與申報。 14.高低壓變電室之管理維護與申報作業。 15.各項事務組掌管之系統線上資料填報作業。 16.消防設備維護及年度缺失改善之執行事項。 17.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之事項。 18.校舍各項設施(備)修繕管理與維護及技工之修繕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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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組長 |
鍾孟蓁 |
1.典守印信。 2.各項書面公文之接收與分發。 3.保管全校文書檔案及整理分類。 4.公文系統維護與管理及問題排除。 5.公文之收發登記編號摘由分辦事宜。 6.撰擬不屬於各處室之文件。 7.繕打校對公文及處理郵件。 8.公文查詢、管制、考核。 9.擔任重要會議之紀錄、陳閱及其決議案之管理事。(如校務會議、行政會議、全體教職員會議等全校性質之會議) 10.畢業典禮獎品頒發事宜。 11.彙編學校工作計畫、行事曆及大事記。 12.校長移交清冊彙辦及陳核。 13.其他有關文書業務之事項。 14.依採購法令辦理 15 萬元以上財物採購之招標文件擬定、招標、開標、決標、契約簽訂、爭議處理、驗收及結案之作業事宜。 15.每學期盤整榮狀清冊。 16.總務處各項成果資料整理上傳。 17.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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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
劉杏姿 |
1.掌管學校一切款項收支。 2.保管現金有價證卷、公庫票據及所有出納之各項單據。 3.發放員工薪津、獎學金、獎勵金及各種補助費代金代辦費。 4.扣繳互助款、保險費、公教儲蓄存款及各種貸款。 5.受理各處室交辦補助款票據處理匯兌收支應對事宜。 6.填製各項有關出納之一切憑證與報表及年度扣繳所得稅事宜。 7.登記現金備查簿。 8.其他有關學校財務等事項。 9.冷氣機儲值管理事項。 10.每月教職員午餐造冊、訂購及收費事宜。 11.其他有關出納業務之事項。 12.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之事項。 13.每學年貧困學生午餐造冊統計與寒暑假發放餐卷事宜 14.午餐行政業務、教育宣導及廚房設備添購與維護之管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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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 |
盧思樺 |
1.辦理代理、代課與兼課教師及技工、工友與臨時人員之勞保、健保之加保、退保、變更申請等業務事項。 2.編造財產目錄及財產增減表與陳報縣府事項。 3.辦理財產及物品登記、保管及定期盤點等事項。 4.辦理財產毀損及報廢事項及保管其他有關財產(動產)事項。 5.財產系統管理及報廢財產網拍事項。 6.伍仟元以下之零用金管理與發給事項。 7.公物借用管理及技工、工友請假登記事項。 8.校舍場地及各種集會場所之協助佈置。 9.協助辦理開標事宜。 10.負責校舍門鎖管理。 11.總務處所辦理之各項活動通知及會議繕打。 12.總務處各項文具、物品、修繕零件等採買及憑證登打;經費登記簿登錄及管理。 13.辦理校長、主任、事務組長、文書組長(採購業務)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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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黎台銘 |
1.校舍各項修繕工作及材料與工具管理事項。 2.水電開關管理與維護。 3.校園環境整理。 4.大門值勤與對外勤務及校內公文傳遞。 5.校舍場地及各種集會場所之協助佈置與設備架設。 6.辦理校長、主任、組長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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