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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處 | 2019-10-07 | 點閱數: 555

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一.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二.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高中 90 分以上,國中學業成績 85 以上

三.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且有具體事蹟者

四.若各班有符合者,請於 108 年 10 月 8 日中午前到教務處領取表件

五.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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